修正評議委員會議規則
臺北市立建國中學班聯會
評議委員會 決議文
評決字第1150422號
決議結果
一、修正評議委員會議規則第八條條文。
正文
一、提案修正評議委員會議規則之條文
第 8 條 【收文號次】
1 收受聲請後,應依收文順序編定號次,由會議主席指定一人審查之。
2 符合規定者,排程討論;不符規定者,敘明理由駁回之,並以適當方式公告之。
表決結果:
同意票:3 票(闕成勳、吳宸菘、唐茂瑞)
不同意票:0 票
中 華 民 國 一 一 五 年 四 月 二 十 二 日
評議委員會議主席 評議委員 闕成勳
評議委員 吳宸菘 唐茂瑞
附件一